• 中共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十一届市委第十八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发布时间:2022-05-18     信息来源: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9月17日至10月3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党组涉粮问题开展了常规巡察。11月25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认真学习领会市委巡察组《关于做好十一届市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整改工作的通知》精神,深刻认识到依法查处粮食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是国家稳定粮食市场、平抑物价、保障供应的重要手段,是保护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严格对照市委第一巡察组涉粮问题专项巡察要求,细化责任分工、确定整改主体、限定整改时,突出重点、统筹执法、主动作为,切实扛起涉粮领域市场监管的政治责任,通过采取组建涉粮领域工作专班、组织涉粮领域学习、制定印发粮食市场整治工作制度、完善部门联动和区域协调执法监管机制、召开整治工作动员会、开展全市粮食市场执法检查、定期督导检查回头看等措施,把落实整改措施和日常工作贯穿起来,把推动问题整改与长远工作结合起来,目前涉粮领域巡察反馈意见已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市委第一巡察组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局党组在组织学习传达不及时、不深入,粮食流通市场执法检查乏力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明确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局党组全面认领、诚恳接受,切实扛起整改主体责任,通过专题研究认真梳理,共细化出4个方面、6具体问题,现已全面整改完成,其中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的4条。

(一)关于“组织学习传达不及时、不深入”方面问题

1.针对“不能自觉站在党和国家大局上思考和认识粮食安全问题问题

一是2021年9月22日、10月19日局党组就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分别开展了专题学习、研讨交流,在思想和行动上与中央部署保持高度一致。二是2021年9月18日局机关纪委下达《学习通知》,组织全体党员开展学习《高月峰和李安湘在市级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工作动员会议上的讲话》活动。三是在各基层党组织积极开展涉粮领域主题党日活动。通过传达学习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上紧跟党中央要求,确保党中央关于粮食安全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2.针对“对《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政府储备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等政策性文件重视不够,未组织开展过相关学习”问题

一是建章立制把涉粮政策文件学习内容等纳入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和党的理论中心组学习并长期坚持下去。二是2021年9月18日召集局办公室、人事、价竞、反垄断、计量、市场、信用监管科、机关党委、纪委等科室负责人以及分管领导集体学习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书记月峰同志和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李安湘同志在市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工作动员会议上的讲话。三是组织涉粮领域问题治理工作专班成员对《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政府储备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等政策性文件开展专题学习,确保自觉站在党和国家大局上思考和认识粮食安全问题,坚决落实职责范围内的监管责任

(二)关于“粮食流通市场执法检查乏力”方面问题

1.针对“部门联动和区域协调监管机制不完善,涉粮部门日常检查单打独斗为主,联合随机抽查、跨区域检查等方式运用较少,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监管合力还未形成”问题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相结合,依照《价格法》《反垄断法》《计量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主动协同市发改、财政、国资委等部门,采用联合随机检查、跨区域检查等方式开展涉粮购销领域市场秩序执法检查2021年10月20日组织价竞科、反垄断科、计量科对1家国有粮食企业和1家粮食加工企业开展了价格政策、计量器具检定、垄断行为的专项检查,2021年11月15日联合市发改委对1家中央粮食储备企业、1家地方粮食储备企业和1家民营饲料加工企业开展了粮食安全、价格、计量器具的检查,2022年1月26日结合节日市场保供稳价监督检查和涉粮工作,联合市发改委对我市1家国有综合粮食供应企业就价格、计量、节日市场产品供应等方面进行了督导检查和回访。历次检查结果显示,上述企业在价格、反垄断和计量器具检定方面均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三)关于“执法检查力度较小”方面问题

1.针对市市场监管局2021年6月之前仅将粮食价格、计量器具等作为日常监管‘捎带’事项,未组织开展过专项检查,未将粮食器具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范围”问题

一是组建涉粮领域工作专班。2021年9月18日成立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光明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忠孝、三级调研员庄福军、计量中心主任颜景运为副组长,办公室设在价竞科的涉粮领域工作专班,专班成员由市局反垄断科、价监竞争科、市场监管科、计量科、网络监管科、信用监管科、计量中心等11个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为全面开展全市粮食市场整治检查工作完善了组织架构。

二是细化粮食市场工作制度。2021年9月29日向全市系统印发了《关于开展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为避免检查工作缺项漏项,制发了《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执法手册》供执法人员对照使用。同时,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将粮食器具专项检查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范围2021年10月8日、11日分别召集市局反垄断科、价监竞争科、计量科和计量中心以及各区(市)局负责同志召开督导检查和工作推动会,确定责任主体、明确整改时限、细化责任分工分析研判粮食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表现形式、交流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难题,开展督导调度、组织回头看、全面提升涉粮检查整治工作能力。

三是粮食市场专项执法成效显著一是开展既往案件梳理汇总分析工作。2021年9月17日9月22日对2013年以来的涉粮案件进行了全面梳理、汇总、分析。统计结果显示,2013年以来全市系统查办涉及粮食领域扰乱市场秩序、违法交易等违规案件256件,分析案件性质显示,以往违法案件主要为“无证经营”行为为主。

四是粮食市场整治工作成效显著。全市系统采取业务条线垂直指导所三级协作、相关部门联合行动等措施,做到了应查尽查,应检尽检,2021年9月24日由信息中心全面排查我市境内国有粮食企业、基层粮库和涉粮企业,梳理导出101家涉粮企业供各区(市)局进行双随机抽查,其中对省局提供的31家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和基层粮库进行了全覆盖排查。截至2022年1月底,粮食检查工作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472人次,检查涉粮经营者522个(其中个体经营户160户),调查走访经营户19家,责令整改37;检查计量器具269,检定涉粮企业电子汽车衡69家、76台件;立案查处涉粮类案件7件。

(四)关于“检验检测能力弱”方面问题

1.针对“粮食收购、储存企业需要定期强制检验的3种器具,我市目前仅能检验电子汽车衡,粮食水分测定仪和谷物容重器需要企业送外地检验”问题

枣庄市标准计量研究中心(局属事业单位)第一时间向市财政局申请调整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解决了资金问题;第一时间向省市场监管局提出粮食水分测定仪和谷物容重器检定装置建标申请,解决检定能力问题。第一时间组建建标技术小组,解决设备选型、采购、验收、网上申报等技术工作,完成建标考核,于2021年10月15日取得相应检测资质,开始开展相关的检测工作,截至2022年1月底,检定完成谷物容重器6台。

2.针对“储备库公司申请强制检验的主动性不足,存在电子汽车衡超出检定周期仍在‘服役’的现象”问题

2021年9月17日对山东国新仓储物流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检查,发现1台电热鼓风干燥箱和电子天平未能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定证书,经责令改正,检定结果为合格;检查的2台电子汽车衡均按照周期进行了申请检定且在有效期内。2021年9月29日对枣庄內丰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和內丰面粉有限公司地磅、天平、容重器、水份仪等计量器具进行了专项检查,均未发现问题。

下一步将继续采取现场检查、电话通知等多种形式督促标准计量器具使用单位提高强制检验的主动性,积极向平台提报检测申请,杜绝电子汽车衡等计量器具超出检定周期仍在“服役”的问题再次发生。加强执法监督力度,对经营者使用未经检定、超出检定周期或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用于贸易结算,使用改装、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用于贸易结算或者故意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进行贸易结算,短斤少两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我局粮食市场检查整治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我们将以巡察反馈问题为抓手,聚焦自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继续深挖问题产生根源,举一反三逐条逐项落实整改到位,确保整改落实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扎实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决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持续开展涉粮领域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垄断行为、计量违法行为的执法检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投诉举报快速回应机制,曝光重大、典型案例,发挥震慑和警示效应。

二是完善部门间联动监管机制。继续完善部门联动和区域协调监管机制,主动协同配合市发改、财政、国资委等部门,采取联合检查、跨区域检查等执法方式,形成横向紧密联合、纵向上下贯通、实时信息共享的联合执法局面,确保监管不留死角。强化行纪衔接,对检查中发现的责任、腐败问题等违规违纪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

三是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多渠道开展业务培训、指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及时向企业和群众普及市场监管涉粮违法行为的表现形式危害结果,及时采用行政指导、行政约谈、提醒告诫等方式,提高企业的自我约束意识,将遵规守纪变为企业的自觉行动。同时加大对系统内部的业务培训,采用以会代训、现场指导、举案说法等多种方式,不断提升全系统的监管执法水平。

四是建立健全长效监督检查机制。以此次粮食市场专项巡察工作为契机,继续狠抓作风建设,再部署、再加压、举一反三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对发现问题的粮食企业、基层粮库纳入重点检查数据库,不定期检查回访。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对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实施动态管理,实现抽查事项全覆盖、监管方式常态化、抽查检查精准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632-3286011;邮政信箱:枣庄市薛城区嘉陵江路77号;电子邮箱bgs3318378@163.com。

中共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2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