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发布时间: 2023-02-24     信息来源:

枣庄市市场监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严格执行市委依法治市办的指示精神,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工作部署,立足市场监管职能,严格依法行政、依法执政、依法办事,切实推动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就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重要职责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局党组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认真落实“创建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市方案”要求,将其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综合考核内容。成立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班局党组书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成员为相关执法科室负责人,专班出台工作细则分解目标任务,主要负责同志带头研究部署、推动落实法治建设工作,协调解决法治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做好组织领导工作。

2.建章立制,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党组要负责同志带头学法、用法,并组织和带领广大干部职工坚持法制理论学习,全局形成了崇尚法律、遵守法律、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印发了《中共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中共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学习方案》,将学法内容贯穿全年学习计划,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认真抓好落实。2022年,市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月一期学习活动,共开展学习12期,主要包括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建设和党内法规,共55篇,其中包括7月份的法化营商环境专题12月份的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也部分包括宣传贯彻民法典安全生产和国家整体安全观部分内容。同时举办三期警示教育。2022年11月7日,市市场监管局机关委员会下发通知,要求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大精神”主题党活动

3.集体决策,推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对市场监管法治建设中的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坚持集体研究审议,广开言路,集思广益,集体决策,不搞一言堂。制定下发了《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暨开门化决策程序暂行办法》,要求领导班子带头执行2022年共研究各种重大行政决策60余次。

加强立法和规范性文件清理,不断完善规范市场监管制度规则

1.强化《枣庄市电梯安全条例》实施,不断完善规范措施电梯是一种特种设备,必须加强全市电梯安全一是加强《枣庄市电梯安全条例》宣传贯彻。专门印制条例单行本2000余册,将其发放到电梯制造、安装、维护保养、使用等有关单位。广泛开展电梯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商场、进广场等“四进”活动利用六月“安全生产月”活动时机,集中开展电梯安全知识专题宣传,并现场受理群众咨询和投诉举报。二是开展电梯安全提升行动。认真吸取外地电梯有关事故教训,先后3 次召开了视频会议,部署开展电梯鼓式制动器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共拆解保养杠杆鼓式制动器4226台,我市电梯安全水平得到很大提升。三是枣庄市96333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为全市电梯安全提供有效保障。平台实施24小时工作人员在岗值守,2022年以来,平台共接到应急救援电话409起, 其中困人400起,故障9起,共指挥解救被困电梯乘客718人,为市民乘梯安全提供了坚强保障。四是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利用平台大数据分析为守护市民乘梯安全提供了有效保障。12月9日,我市举办安全生产工作新闻发布会,党组成员朱传璋在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了全市电梯安全状况。

2.维护我市良好的营商环境,打造我市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一是以制度建设促公平竞争审查开展。出台了枣庄市公平竞争审查会审工作规范(试行)》起草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操作参考》,便于参照执行。2022424  联席会议办公室出台枣庄市2022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要点》,规范和指导全市的公平竞争审查。二是开展“要素类政策”措施清查工作。为贯彻落实山东省“要素保障创新”“营商环境创新”等2022年行动计划,进一步深化我市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市局联合其他七个部门会签了《关于开展要素保障类政策措施专项清查的通知》,积极开展要素保障类政策措施专项清查工作。共梳理要素保障类政策措施49件,其中,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其他政策性文件44件。经清查,未发现有妨碍要素自由流动、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事项。

3、消除多头执法,规范法制审核。自市场监管局成立以来,我局先后出台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办法》《行政处罚案件负责人集讨论办法》等  7 项制度文件,建立集中执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细化了自由裁量权基准为规范行政执法打下坚实的基础。实现所有普通程序行政处罚案件100%法审核,所有  20 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等重大执法决定一律交局领导集体研究决定。2022年我局办理普通程序行政处罚案件156  起,仅有一行政复议案件被维持,无行政应诉案件,行政处罚案件质量明显提高

依法行政,努力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1.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制定印发了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全市范围内对国家层面的523项涉经营许可事项和省级层面的13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4种方式进行了证照分离改革,有效解决了“准入不准营的难题,达“照后减证”的目的。全年共办理外资企业设立登记94户注销登记31户。

2.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工作。根据《枣庄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和《枣庄市实施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严格依照《枣庄市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则》要求,我局在办理外资企业登记、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审批、检验检测机构核准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等审批事项中,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建立健全告知承诺制事中核查、事后监管机制,持续规范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流程,从制度层面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切实减少证照、证明类材料,增强群众获得感,提升社会满意度。全年共办理外资市场主体住所证明事项共125件,检验检测机构核准3,特种设备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许可31家,特种设备登记59家。

3.开展柔性执法,实施包容审慎的监管措施。

第一,全面实施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全面应用省、市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将企业按信用风险等级分为ABCD四级,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与市场主体进行风险分类融合应用,对投诉举报多、风险突出的监管对象,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信用状况良好的抽查对象,适当降低抽查比例。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全部实现了分级分类管抽查,抽取不超出对ABCD四类信用风险等级企业原则,分别按A类:0%、B类:1%、C类:10%、D类:100%抽查。2022年枣庄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应用率90.16%、高风险企业覆盖率100%。

第二,扩大“不罚轻罚”清单范围。2022年10月对原《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进行了修订,重新发布,今年加大包容审慎监管力度,新制定“不罚轻罚”清单30条,现已达115条,共涵盖17个领域85项内容,涉及不予处罚企业127家,金额252.54万元2022年12月8日,枣庄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第六次会议上公布了《枣庄市不罚轻罚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典型案例》十件,我局报送一件案例排名第三

第三,对轻微违法行为和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型的企业违法行为不采取或审慎采取强制措施2022年仅对严重违法行为企业2个案件采取了行政强制措施。

第四,对监管执法过程中发现的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优先运用提示、告诫约谈、建议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引导市场主体依法规范经营。

4.突出重点执法领域,严守产品质量安全底线。严守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底线,切实加强各项安全监管工作。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持“小切口”,扎实开展食品药品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

第一,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牢记维护食品安全政治责任,按照“防风险、提亮点、抓攻坚、促提升、着长远”的工作思路,强化食品安全源头治理,健全“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监管体系,制定《2022年全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在推动工作任务全面完成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效,推动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全力维护我市食品安全稳定向好态势。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成效受到省政府副省长范波“态度坚决,谋划系统,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肯定性批示。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切实抓好大型企业、大宗食品和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监管,实施学校食堂安全守护,大力推进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工作,实现覆盖率达到100%的工作要求。认真执行“四查”制度,落实学校自查、季度检查、飞行检查、督导检查制度。全年全市检查餐饮企业29653次,监督抽检学校大宗食品总共526批次,开展全校园食堂食品安全大检查4检查学校食堂3629家次确保舌尖安全。依托“智慧食安”监管平台,设立“食安枣庄”品牌专区,做靓“食安枣庄”品牌。开展“放心消费在枣庄”创建活动,扎实推进放心消费全域创建工作,努力把枣庄建设成为全省消费最放心的城市之一。

第二,强化药品安全监管。一是强化能力建设、提升监管水平。一是制定印发枣庄市《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若干措施》,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药品监管体系,提升防范化解药品领域重大风险能力,加快形成药品安全监管合力。二是组织开展药品经营、药品医疗器械使用单位、第二类精神药品、医疗美容、药械网络销售、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等专项检查,其中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3688家次、其中药品类责令整改193家次、立案105起、罚款52.25万元、移交公安案件2起;医疗器械类限期整改18家(次)、立案查处14起,罚款16.70万元;医美机构49家,责令整改6家,查办案件4起,罚款4.5万元;化妆品各类经营企业2609(其中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88家)责令整改21家、立案查处13家,接收网络销售线索2起、外地移交网络销售化妆品抽检不合格产品报告2起。三是推进社会共治。组织开展主题为“安全用药 同心同行”药品宣传月、安全用妆,携手“童”行化妆品宣传周、“安全用械 共治共享”医疗器械宣传周等科普宣传活动,围绕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全面推动药械化质量规范实施。

第三,树立“以人为本”思想,强化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涉疫情防护用品、危化品、水泥、消防产品、儿童和学生用品、化肥农用地膜、食品相关产品等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查,截至2022年12月底,全市组织摸排生产销售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17538户,排查率99.9%,位居全省前列。相继组织开展涉疫防护用品涉环保产品、涉道路交通安全产品、流通领域电线电缆产品建筑用钢筋产品、电动自行车及其电池充电器质量、学生校服和床上用品、燃气器具、塑料污染治理、儿童和学生用品、农资打假“清源”以及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护农”行动三轮车四轮车、醇基燃料、大气污染涉成品油等环保产品专项治理等一系列16类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完成2期33类417批次产品市级监督抽查。完成全市70家危化品、水泥、电线电缆、食品相关产品等获证生产企业专家检查,发现问题157个,提出建议整改项52个。现场检查水泥、钢筋、危化品等重点工业产品相关企业960余家次切实加强加油站监督管理,对全市355家在营加油站进行全覆盖摸排检查,确保实现对加油站、油品仓储和批发企业达到“100%全覆盖”抽检的基础上,对加油站、油品仓储和批发企业经营的柴油油品检测达到“100%全覆盖”

第四,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维护公平竞争秩序。聚焦民生和新消费领域、重要商品和要素市场、商业营销环节、新经济领域,结合我市实际,认真研判、积极谋划,探索创新执法方式、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各类损害市场竞争秩序的违法行为。组织各区(市)局开展医疗卫生行业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开展网络刷单抄信不正当行为的专项治理;查处仿冒商品包装装潢的混淆行为和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全市共查处各类不正当竞争违法案件26件,罚没款总计186.92万元。

第五,健全投诉举报机制。落实接诉即办,采取“快速反应”“快速处置”“快速反馈”的“三快”投诉举报措施, 全面实行投诉举报 2 小时分送、24 小时回应,维护消费者权益。2022年全市共受理投诉举报  49699件,均按期办结企业、群众满意率均达  99%以上。

加强执法监督,有力规范市场监管执法行为

1.加强法制审核。我局于  2019年12月13日印发了《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共20条,要求案件审核坚持同级审核、办审分离、权责统一、合法公正、准确及时的原则,案件审核采取以法制机构审核与办案机构内部审核相结合的审核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经过修订,于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根据该法和实际存在的问题,我局于2021年10月对原《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更有利于法制审核工作。2022年经法制审核发现的问题已全部修改补正。

2.认真开展行政执法信访工作对投诉、举报和执法工作中发生的信访问题,高度重视,认真对待,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及时处理,共结案21件,均按照法律规定及时回复。同时继续发挥行政争议调解委员会职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对行政争议及时有效解决发挥了重大作用,减少了行政资源和诉讼资源的浪费是一种创新的工作方法。

3.“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日趋完善和规范。一是抽查事项全覆盖。全市508项抽查事项,除52项无监管对象外,已全部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覆盖率100%。二是监管部门全覆盖。2022年全市市场监管领域有34个部门纳入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并全部使用省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实现了一个平台管抽查。三是抽查结果全部实现“双公示”。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各部门的抽查结果都要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和部门网站或政府网站及时、准确、规范向社会公开,进一步提高双随机抽查工作的透明度、公平性、公开性,优化执法监管环境,提高抽查结果的利用率。

加强法治培训,积极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属地管理”的原则, 大力推进“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 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努力营造社会共同关注、广泛参与的法治氛围。  

1.加强队伍自身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打铁先要自身硬,加强法治培训是一项重要措施。主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重点。2022年2月,组织开展了参加全省国家安全知识竞赛的活动2022年2月9日向全市系统印发《总体国家安全观核心要义》,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提高了全系统人员的国家安全总体意识2022年3月印发《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并制定了普法责任清单,各部门(单位)按照普法责任清单普法2022年5月,开展了“民法典宣传月”美好生活法典相伴主题普法活动,特别是《民法典》中涉及市场监管的相关知识,征集3起与民法典相关的典型案例,以通报形式下发全系统,供大家参考学习2022年4月15日,开展做好防疫宣传工作,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做好疫情防控法的宣传工作对全体执法人员的普法,由局领导部署,人事科督导,科室负责人负责的办法通过灯塔党建在线,全局27个科室负责人对疫情防控应急管理学习均超过120学时,全局执法人员通过市场监管总局网络学院学习,不低于60学时2022年9月举办了习近平法治思想题征文活动,在全市系统展开,上报省局四篇征文参加评选,分别获得二等奖一名,三等奖一名,优秀奖两名,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第六次会议上,对我局开展这项工作点名表扬;11月举办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培训活动,包括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习近平法思想专题学习培训班一期,由枣庄学院陈传启教授作题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全面依法行政》的专题讲座市局及直属单位50余名市管干部和科级干部参加了培训11月28日至12月4日,举办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普法考试,市局及各直属单位共254人参加了普法考试,取得了优良的成绩“学习强国”也是一项重要的学习教育渠道,通过各种微信群、新媒体等开展“法治金句”等各种学习教育;滕州局被确定为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基层立法联系点,是继2020年入选枣庄市政府立法工作联系点后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工作的又一成果,是2022年滕州市唯一获此殊荣的行政执法单位。

2。加强对市场主体和消费者的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在抓好执法机关内部普法的同时,不失时机地开展社会普法活动。市场监管部门职权多,业务范围广,利用各种纪念日以及法律颁布实施周年等重要节点开展普法活动。主要包括“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20”世界计量日、“6.9”世界认可日、质量日、“10.14”世界标准日、“12.4“国家宪法日等,对市场主体和消费者广泛开展普法,根据“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要求按照《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规定,由各行政执法科室负责,印发宣传资料达10万份,咨询服务达5000人次,组织假冒伪劣商品、药品展示等,在各种行政执法活动中实行精准普法。市局支队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执法人员在开展行政执法、实施行政处罚的同时,面向行政相对人有针对性地释法说理,精准普及市场监管领域相关法律知识,说明违法危害及法律后果,帮助行政相对人正确理解法律规定,自觉学法守法用法,主动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市场主体违法风险防控意识,指导在前、服务在前、警示在前。2022年以来共结合专项执法检查、化妆品抽检、案件查办等活动,对60余家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普法教育宣传,取得良好效果。峄城区局围绕“五条安全”开展培训,市中区局坚持普法宣传教育和正面引导相结合,推动行政执法由事后监管向事前防控转变,高新局每月不定期组织开展城管法律进社区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虽然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执法力量与监管任务不匹配。通过全面的培训,行政执法队伍的法治意识和执法素质有了一定的提高,但与全面深入推进市场监管工作还有一定的差距。监管对象众多、专业知识欠缺、人员的知识结构不能适应当前的市场监管形势;二是执法案卷质量有待进一步规范提升。在内部案卷抽查中,仍存在对做出处罚决定的自由裁量的说理不够清晰明确、证据提取制作不规范等问题,需要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案卷规范化管理;三是对法治建设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法治建设推进速度不快、面不广,有些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往往只注重对行政违法行为的处罚结果,而忽视了在执法过程中的程序性规定,不能从执法目的实现考虑问题,从而出现随意性个人情绪化的操作。

三、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以《枣庄市法治市场监管建设规划(2021一2025年)的通知》为标准,按照“创建法治政府示范市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狠抓法治建设,在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上再上一个新台阶。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统筹谋划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贯彻枣庄市法治市场监管建设规划,按照“创建法治政府示范市工作方案”的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扎实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积极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努力把市场监管系统的依法治理工作推上一个新水平。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工作部署,立足市场监管职能,严格依法行政,切实推动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

(二)要严格依法行政,努力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严格按照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求,不断强化学习,切实提高认识,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起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重任的同时,还要围绕“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做好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柔性执法,实施包容审慎的监管措施;突出重点执法领域,严守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努力把枣庄建设成为全省消费最放心的城市之一。

(三)要加强执法监督,规范市场监管执法行为。以优化市场环境为目标,不断加大日常执法力度。案件审核坚持同级审核、办审分离的原则,坚持权责统一、合法公正、准确及时的原则,采取以法制机构审核与办案机构内部审核相结合的审核制度;认真开展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利用好“行政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创新性工作方法,及时有效解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对投诉、举报及信访案件,要认真对待,加强监督;实现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认真履行公示职责。

(四)要加强法治宣传,积极营造良好法治氛围。认真执行“谁执法 谁普法”工作方案,健全完善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推动学法常态化;重点围绕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新出台的政策、安排的重点工作等方面内容组织宣传教育培训;加强面向监管对象和消费者的法治宣传教育,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法律十”主题活动。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大力推进“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努力营造社会共同关注、广泛参与的法治氛围。

四、2022年度主要负责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党的二十大报告通篇贯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2022年,市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月一期学习活动,12期,主要包括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建设和党内法规,共55篇,同时举办三期警示教育。2022年11月7日,市市场监管局机关委员会下发通知,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大精神”主题党活动,要求落实“四定两挂一戴”和有主题、有主讲、有讨论、有收获“四有”要求。

(二)开展思想能力作风大建设活动。2022年3月,全市开展领导干部思想能力作风建设大研讨活动,为深入开展这次活动,市局举办了“五比”“五看”活动,举行“科长大讲堂”,举办10期,让中层干部谈体会、谈经验,促其思想转变、能力提升、作风优良,更加适应我市“工业强市产业兴市”的战略部署。

(三)加强法治建设。特别是创建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市活动,作为我局行政执法工作总抓手4月20日,市委依法治市办由政协张德琦副主席带队对我局进行了实地督察,认为我局迎接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评估工作思路清晰,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宣传工作亮点纷呈,富有成效。我局对创建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进行了认真整改,及时上报整改措施。2022年分别印发了《枣庄市法治市场监管建设规划(2021一2025年)的通知》《关于印发服务“重点工作提升年”暨市场监管重点工作的通知》《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容错纠错专项办法(试行)的通知》以及与枣庄市公安局枣庄市人民检察院行刑衔接协作配合的意见,共13项规范性文件和制度,从法治建设、工作创新、能力提升、包容监管、容错纠错、部门间协作配合等方面做了全面规范和实施。

(四)设立“法治学习”专栏。2022年1月开始,为了突出法治学习的重要性,在我局官方网站设立“法学习专栏”,由局主要负责人作序,根据各业务科室的工作重点,分期开展法宣传,现已刊发12期宣传内容同时设立与“法治学习”有关的八个专栏。

(五)加强法治教育。加强自身的普法,根据“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要求按照《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规定,由各行政执法科室负责,并实行精准普法。通过灯塔党建在线,全局27个科室负责人对疫情防控应急管理学习均超过120学时,全局执法人员通过市场监管总局网络学院学习,不低于60学时,“学习强国”也是一项重要的学习教育渠道,通过各种微信群、新媒体等开展“法治金句”等各种方式开展学习教育。

(六)继续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五项”清单工作是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内容,包括权责清单、告知承诺证明事项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不罚轻罚清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清单,特别是在原不罚轻罚清单的基础上,又增加了30项,加大了包容监管力度。继续开展行政执法类政务服务事项规范梳理工作,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9项主要内容,共753条,报市政府办公室统一公布实施。

)认真开展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清理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共7件经清理,保留4件,失效3件。开展“要素类政策”措施清查工作,进一步深化我市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截至2022年12月,共梳理要素保障类政策措施49件,未发现有妨碍要素自由流动,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事项。

(八)狠抓巡察整改落实工作

2022年3月2日,市委巡察组对我局进行“强化作风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5月23日反馈意见,我局于6月10日召开反馈整改落实专项会议,6月22日成立巡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巡察组共反馈四个方面15个问题,经梳理共26项具体问题,共提出94项整改措施,经过反复讨论,征求意见,于2022年9月上报整改措施。2022年10月25日,局党组印发《关于十二届市委“强化作风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枣市监党【2022】58号),一是整改工作基本情况,二是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三是今后整改工作打算,要求各支部及时传达到每一个党员,并做好督导检查,狠抓整改落实。

五、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学习《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领会精神实质,勇于担当作为,把责任扛在肩上,压实每一个局党成员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

(二)压实《枣庄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责任。与《枣庄市法治市场监管建设规划(2021—2025年)》紧密结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按照总体目标的要求,明确职责,依法履职,建立智能高效的市场管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建立更加公平有序的法治环境。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省、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重点抓实施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公共服务能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等各方面工作。

(四)强化党建对法治建设引领。坚持党建与法治建设相互融合、相互促进,认真学习贯彻党内法规,以党建引领法制建设,正确把握市场监管法治建设政治方向,旗帜鲜明讲政治。

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