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监督管理所、业务科室,执法大队:
为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省、市局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枣庄市薛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各自职能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筹制定抽查计划
(一)及时制定公开抽查计划。根据《山东省“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第三版)》(以下简称《清单》)以及市局《计划》,结合当地监管重点、专项工作部署等工作实际,统筹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年度抽查工作计划于4月3日前制定完成,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公示并报市局,由省局统一备案。抽查工作计划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动态管理,因工作需要调整的,需在调整后5个工作日内公示。
(二)实现《清单》事项全覆盖。年度抽查计划涵盖《清单》全部抽查事项。对于市局《计划》部署的抽查事项,除检查实施层级为市级的事项外,要将其他抽查事项全部列入本区抽查工作计划,按规定的抽查要求组织抽查;对于《清单》中检查实施层级为县级的抽查事项,结合工作实际自行确定抽查比例、频次、时间等,检查完成时间不晚于11月15日。
(三)提升部门联合抽查比例。统筹组织市场监管系统内部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按照“能联则联、应联尽联”原则,我区自主牵头组织开展检查的事项,部门联合抽查对象的数量应不低于总抽查数量的40%。要强化企业信用风险分类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结合运用,所有抽查事项要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
二、进一步提升抽查质效
(一)规范完成抽查任务。区局各相关牵头科室要做好检查任务的部署、督导、总结等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检查任务。区局发起检查任务前,要制定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将作为考核依据。强化省、市、区三级联动,区局各相关牵头科室在抽取检查对象后,可根据工作实际与市局同步检查,变多次检查为一次检查,变分散检查为联合检查,实现更大范围、更高水平的“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二)注重提升检查准确性。要规范执法过程,执法检查要全程留痕,确保执法检查合法、规范。各级执法人员要依法、审慎、准确判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避免误判、误录,杜绝因误判检查结果给企业带来负面影响。省局将组织开展对各市“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复查工作,并将复查结果作为激励先进、评先树优的重要参考。
(三)科学统筹人员力量。要对执法人员力量进行研判分析,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的执法人员统筹调配机制。要合理分配监管力量,避免因匹配不均衡、检查扎堆等原因造成检查质量下降。要加强智慧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山东通移动监管模块应用,鼓励探索运用智能化监管手段,提升抽查检查效率,减轻执法人员负担。
(四)推进信用提升行动。首次被抽查企业的年度报告中,明显由于小数点点错原因致使数据错误扩大或减少,以及错误把系统默认的数据单位“万元”按“元”的数据填报,致使出现数据错误,且企业无主观故意并及时改正,未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可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实际住所(经营场所)与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不一致但能够联系到的,以责令改正方式限期变更登记,在期限内改正的,抽查结果不认定为“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可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对规定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轻微差错行为,企业经指导后已改正的,其抽查结果可认定并按“未发现问题”或“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进行标注。
三、其他要求
各科室在工作中要注意积累经验,及时总结报送好的经验作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请于11月15日前报送信用监管室。各科室在制定工作计划和具体抽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请示市局对口科室。将适时对检查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调度,对于未按《计划》完成抽查任务的视情予以通报并作为督查考核依据。
附件:《枣庄市薛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枣庄市薛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