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2025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
  • 发布时间: 2026-01-22     信息来源:


2025年,市市场监管局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扛牢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场监管领域生态环保工作职责,为全市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供市场监管支撑,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扎实推进中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整改见行见效。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环境保护工作,坚持依法办事、求真务实、统筹兼顾、综合施策、举一反三原则,逐一对照整改方案确定的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以“压紧压实责任,层层抓落实”工作要求,不折不扣地抓整改,切实做到全整改、真整改、实整改。在网站政务公开位置公示《枣庄市市场监管局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枣庄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积极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开展全市砖瓦窑淘汰和机制砂石企业整治,加强对全市煤炭销售单位的全面排查,联合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开展2025年机动车检验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组织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电梯噪声抽测,顺利通过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第65个问题整改核查验收销号,践行“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生态环保”要求。

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产品质量监管。采取快检筛查与常规抽查手段,将日常监管与企业自查机制紧密结合,全力保障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一是开展成品油监督抽查,落实“应管尽管、应抽尽抽”,监督抽查成品油250批次、快检350批次,合格率99.5%。二是加大烟花爆竹监管力度,开展烟花爆竹监督抽查32批次,发现3批次不合格,严厉打击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包装标志不全及国家明令淘汰的烟花爆竹行为。三是强化农用薄膜质量监管整治,建立全市149家农膜销售单位监管台账,利用薄膜测厚快检设备对农膜销售单位不定期开展突击检查,开展农用薄膜监督抽查37批次,发现3批次不合格产品。四是严打非法销售散煤行为,建立122家监管台账并动态更新,开展煤制品监督抽查3批次,对全市散煤销售网点进行全覆盖的再排查、回头看,防止散煤经营行为“死灰复燃”。

三、强化高耗能设备监管和能效产品监管。将锅炉安全与节能环保作为年度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重点领域,开展对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节能监管和能效水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一是严把燃煤锅炉监督检验和使用登记关口,对不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的锅炉,一律不予办理施工告知和安装监督检验,一律不予办理使用登记,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告知环保部门依法处理。二是开展锅炉安全与环保专项检查,将锅炉节能与安全工作同检查同整改,累计检查锅炉使用单位58家,检查锅炉制造、安装单位6家,检查锅炉271台,发现安全隐患21项,下达监察指令书3份、督促提醒函8份,对发现的问题督促闭环整改。三是开展能效水效标识专项检查,重点对列入《能效标识产品目录》《水效标识产品目录》的家用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电饭煲、电风扇、坐便器、净水器等19类等耗能耗水产品加强监管,抽查能效标识产品销售单位42家次,抽查产品107批次,合格率为100%,抽查水效标识产品销售单位30家次,抽查产品45批次,合格率为100%。

四、加强生态环境相关检测机构监管。开展生态环境领域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和专项整治,联合对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机构、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实施重点监管,落实检验检测机构经营主体责任、严厉查处未经检验检测出具监测数据、篡改伪造监测数据和报告、未按规定采样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今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严格落实对获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生态环境监测(检测)机构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管,共抽查15家机构,发现6家检测机构存在一般违法违规问题,已责令限期整改,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通过持续加大对环境类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管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势打击检验检测机构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提高监测机构检测水平,打造公平诚信检验检测行业的良好氛围。

五、开展绿色产品认证及碳足迹认证。统筹推进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体系建设,围绕各行业绿色发展的需求,选定优先领域和重点区域,有序扩展认证范围,推动认证从产品向产业链、供应链拓展,坚持行业与区域并行推进,有效拓展绿色产品供给。截至目前,我市发出绿色食品认证证书75张,比上一年度增加5.6%。扎实推进轮胎产品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工作,创新性提出“摇篮-大门+末端协同”核算模式,依托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全产业链资源优势,启动“千厂万品”实测计划,建立动态碳排放因子数据库。指导山东丰源轮胎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八亿橡胶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轮胎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工作,2025年11月18日,丰源轮胎公司委托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完成碳足迹标识认证现场审核工作。

六、严厉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行为。开展保护鸟类活动和打击非法捕猎贩卖鸟类专项行动,加大对媒体广告发布野生动植物和猎捕工作的监测力度。一是落实主体责任,以农贸市场、农村大集、花鸟市场等交易场所为重点开展拉网排查,检查花鸟鱼虫市场6家、农村大集13家、农贸市场7家、集贸市场49家、饭店200余家。二是常态化开展专项监测,采用“技术筛查+人工核查+实地核验”三维监测模式,对抖音、微信、美团、淘宝等平台开展野生动物相关广告专项监测,累计筛查互联网内容 107314余条次、电商店铺 23 余家,检查户外广告载体7755 余处、餐饮经营主体及商超 32余家。三是严查违法行为,重点对“野生”“野味”“猎捕工具”“野生动物(鸟类)制品”等关键词开展6期网络监测任务,立案3起,没收珍稀鸟类36只,罚款1.2万元。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扎实推进完成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持续加大成品油、烟花爆竹、农用薄膜等涉环保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查处市场监管领域突出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为深入打好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做出市场监管部门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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