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征集2025年度知识产权保护 项目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5-08-13     信息来源:


关于征集2025年度知识产权保护

项目的通知

各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枣庄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科技创新发展(知识产权发展)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鲁财工指﹝2025﹞29号)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征集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及纠纷应对指导项目和知识产权纠纷调解项目,现通知如下:

一、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及纠纷应对指导项目

(一)项目数量及金额

拟立项2项,金额分别为5万元、5.78万元。

(二)项目任务

1.根据市局安排,协助完成一定数量的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维权援助案件;

2.根据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实际需求,协助办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调解或人民调解及司法确认案件;

3.承担市局委派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等工作;

4.项目期限最长为两年,完成第一项任务即可申报验收;

5.项目期内,如遇重点工作调整,市局有权根据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等原则变更合同事项。

(三)项目申报

1.申报主体

从事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的机构。

2.申报条件

(1)熟悉专利侵权纠纷的业务知识,具备代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能力;

(2)具备代理专利侵权诉讼或行政裁决工作经验;

(3)从事知识产权相关工作3年以上;

(4)具备维权援助工作基础。

3.申报材料

(1)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及纠纷应对指导项目申报书(附件1);

(2)服务机构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工作基础、工作经验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知识产权纠纷调解项目

(一)项目数量及金额

拟立项1项,金额为5.14万元。

(二)项目任务

1.根据市局安排,以各区(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依托,组织完成一定数量的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案件;

2.按照市局及区(市)局要求,参加知识产权纠纷调解;

3.为各区(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供业务指导,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相应设施;

4.完成市局交办关于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的其它工作;

5.项目期限最长为两年,完成第一项任务即可申报验收;

6.项目期内,如遇重点工作调整,市局有权根据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等原则变更合同事项。

(三)项目申报

1.申报主体

从事知识产权代理及法律服务的机构、知识产权行业协会等。

2.申报条件

(1)需依法成立的知识产权代理及法律服务的机构或知识产权行业协会;

(2)具备知识产权代理或法律服务资质;

(3)具有知识产权案件调解及案件代理的能力;

(4)掌握知识产权调解技能,胜任知识产权调解指导工作,具备完成项目任务的能力。

3.申报材料

(1)知识产权纠纷调解项目申报书(附件2);

(2)服务机构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工作基础、工作经验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向市局知识产权保护科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并报电子版),复印件证明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申报单位请于8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市局知识产权保护科1207房间。项目采用统一受理、初审、专家评审的方式筛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具体事宜请咨询市局知识产权保护科。

联系人:宋宜德 电话:3286031 手机号:18663068986

邮箱:scjgbhk@zz.shandong.cn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嘉陵江路77号

附件1:枣庄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及纠纷应对指导项目申报书

附件2:枣庄市知识产权纠纷调解项目申报书

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13日



附件1 枣庄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及纠纷应对指导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2 枣庄市知识产权纠纷调解项目申报书.docx